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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人民政协报》专访李晓林:多措并举,助互联网慈善健康发展

来源:人民政协报    2019-05-14

全国人大代表李晓林:

多措并举,助互联网慈善健康发展

2019-05-14期09版

 

第十、十一、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,全国人大代表,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李晓林告诉记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的要求,民政部遴选出帮帮公益、腾讯公益等20家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,并出台了互联网募捐的规范法规,推动公益项目规范、透明地募集善款;同时也为遭遇急难事件的个人通过互联网求助留有余地。

“特别是《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》,要求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对公开募捐信息与个人求助信息进行区分,平台应明确告知用户及社会公众:个人求助、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,真实性由信息提供方负责(个人求助通常是为本人或亲属的需要而募集资金,根本特征为‘利己’)。”李晓林说。

李晓林认为,依据规定,求助者有承诺信息真实性的义务,平台有管理责任。但对求助者的收入证明、资产信息等内容,平台并没有法定的强制审核义务。这就造成一种失衡状态:巨额的筹款金额和无法事前审核确认的求助者真实经济状况。

“对于求助者的经济状况和信息是否真实公开,应该规定由地方民政局等部门认证。如何确定求助的额度,最好也能有一个直观衡量的指标。”李晓林认为,如何保证求助者信息真实完整,让求助者和爱心大众实现信息对称,进而作出合情合理的决定,才是平台和监管部门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。

其次李晓林建议应提高互联网慈善众筹募捐平台的自律意识。“平台应该加强自律,积极地在患者信息审核、款项拨付、透明反馈、剩余善款处理等方面进行引导、审核和监管,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,既保障贫困大病患者得到救助,又不辜负捐款人的爱心。”

最后李晓林强调,互联网平台还应从具体的执行层面上加强对互联网个人求助、公开募捐行为的监管。一是在个人求助、公开募捐等项目上线前,进行严格的前期审查,规避骗捐、诈捐等行为;二是在项目上线后,密切跟踪分析网友的监督、投诉,及时对可疑的项目进行暂停;三是在确定骗捐、诈捐或不符合求助条件后,可以采取资金原路返回的方式,将公众赠予或捐赠的资金退回,从而维护爱心公众的权益,提升社会公众的信任度。

 

《人民政协报》2019-05-14期09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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